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拟定全市职业技术培训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本市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技工学校师资队伍职称评审工作;拟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规划和政策。
  (五)就业与涉外劳动管理处
  制定城乡就业规划和政策;制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做好全市就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定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区域性劳动力流动、农村进城务工等管理政策,市区外调入工人的审批;负责企业招(聘)工广告的审核,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拟定境外人员进入本市就业和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经办向外国企业驻本市代表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外国在本市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咨询、培训业务的管理办法;承担外资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仲裁及劳动监察工作。
  (六)劳动工资处
  拟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政策性安置和按分工拟定“农转非”政策;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拟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拟定全市职工收入分配政策、法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负责市属企业工资使用手册的管理工作;审核市属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及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镇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安置计划。
  (七)养老保险处
  拟定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政策性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拟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的政策和规则;拟定企业死亡职工遗属的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定补充养老保险规则和政策;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八)医疗保险处
  组织实施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拟定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给付标准;拟定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拟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组织拟定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以及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则;拟定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定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负责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