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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2]8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工商局《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在全市企业实施信用工程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扩大会议精神,促进“信用无锡”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经营户、中介机构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中全面实施“企业信用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企业信用工程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委工作会议提出的“高度重视信用文化建设,倡导商业道德、树立诚信形象”精神为指针,按照“加强引导、标本兼治、奖诚惩恶、依法规范”的原则,加强教育整顿,强化监管执法,狠抓自律约束,促使企业信用观念得到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在全市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帮助企业改善信用状况,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升“信用无锡”的形象和水平,最大程度地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培养“信用至上”观念
  1.广泛开展舆论宣传。结合全市“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开展企业信用工程的重大意义,讲解信用工程的内容任务,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新风尚,使企业充分认识信用是自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生命线,自觉提高信用意识,坚持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2.组织法律法规培训。以加入WTO为契机,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法制意识,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企业走诚信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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