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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淄价字[2002]112号 2002年4月10日)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校《关于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等收费标准的请示》(淄安监字[2001]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每期6天,培训费标准120元/人·期;电工、金属焊接切割(不含锅炉、压力容器)、登高架设、制冷、矿山通风(含瓦斯检验、尾矿坝)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每期5天,培训费标准100元/人·期。
  培训费主要用于发放教材、制发证书、租赁教学场地、聘请教师、组织实作、考核等费用支出,实际操作材料费据实另收。
  二、生产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审查费标准为1000元/项目,主要用于组织专家评估,现场勘察(含录像资料)、制发证书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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