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扶绥县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收费问题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扶绥县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收费问题的批复
(桂价格字[2002]151号 2002年3月26日)


南宁地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扶绥县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收费标准的请示》悉。现就扶绥县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收费标准问题批复如下:
  一、扶绥县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开展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收费标准按附表规定执行。初检不合格的车辆复检只允许收取一次复检费。按规定已进行了汽车维修并在保修期内的车辆,初检不合格的应送修理厂返修,返修后上线复检的复检费用由车辆修理厂家负担,不得转嫁给车主。
  二、对需清洗后才能检测的车辆,检测站提供洗车服务的,必须坚持车主自愿的原则。洗车服务收费标准:大车每辆8元,小车每辆5元。
  三、大、小车辆划分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检测站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在显著位置公布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2002年3月25日起试行一年,请在试行期满前一个月将该站收费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报送我局,以便核定正式标准。
  附件:扶绥县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标准表

  附件:

扶绥县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辆

  项目标准/车型 初检 复检
                   大车 小车 大车 小车
  废气或烟度            13  11  9   8
  灯光               15  13  11   9
  噪音               11  9   7   6
  制动(含称重)           18  16  13   11
  侧滑(或定位)           15  13  10   9
  外检(含底盘目测)         14  11  10   8
  车速               14  12  10   9
  油质分析              5  4   4   3
  油耗                6  5   4   3
  前轮定位              15  13  10   9
  制动踏板力             5  4   4   3
  车轮动平衡             9  7   6   5
  离合器踏板及制动踏板自由行程    5  4   4   3
  转向力矩及自由行程         7  6   5   4
  发动机综合分析           26  20  18   14
  其中:配气角度           5  4   4   3
  起动系               4  3   2   2
  发电系               4  3   2   2
  异响                5  4   4   3
  转速                4  3   3   2
  压力                4  3   3   2
  微机服务费             9  9   2   2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