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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暨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年方案的通知

  1.市政府牵头,拟成立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完成执法检查培训。
  2.拟成立旅游专职检查执法队伍,完成市旅游局行管、质监、纪检监察等市场检查专职队伍的培训和委托授权,颁发执法检查证。
  3.聘请的景点、购物点、餐馆等旅游接待环节及旅行社内部社会监督员到位。
  4.做好游客反馈机制的前期宣传和物质准备工作,印制游客意见调查表,建立回收和专人管理制度。
  5.在2月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会议后,市政府召开市整顿领导小组会议、全面部署我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全面启动创优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业内总动员,全体市民相配合的工作格局,做到机构、人员、任务经费全面落实。
  6.制定《西安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暨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于3月前报省旅游局和国家旅游局。
  第二阶段(二季度):配合导游管理办法改革,进行高密度的动态检查。
  1.对旅游购物、消费环境检查,重点检查商店和消费场所是否建立合法、公开、公平的佣金收授制度。
  2. 对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的“野导”、“伴游”人员的执法检查。
  3.在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中开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的集中培训,重点强化对导游人员计分制管理和对导游人员进行计分检查的培训内容。
  4.4月15日—5月15日全国统一时间段对导游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高密度强力检查,重点查处导游私拿回扣问题。要求对带团导游人员检查的覆盖面要达85%以上。
  5.全面启动“游客反馈”、“新闻监督”、“行业督导”机制。将被查处的违规违纪导游人员名单和案例,在行业内部通报或新闻媒体公示。
  6.《整改通知书》开始运行。
  7.总结整改,上报对导游人员专项执法检查的总结报告。
  第三阶段(三季度):配合旅行社管理体制调整,进行“全国打假打非联合行动”。
  1.对旅行社执行新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开展大检查,全面清理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许可证现象,重点查处低价竞争、“零负团费”、损害旅游者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对我市旅行社检查的覆盖面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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