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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苏北星火产业开发带建设“十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5.机电一体化工程机械。以徐州市区、泗阳县为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大型路面摊铺设备、高空消防设备产品的制造技术及产业化等重大项目;重点开发大型稳定土拌和设备、大型稳定土摊铺机、大型土方压实系列设备、大型沥青混凝土搅拌成套设备、大型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大跨度桥梁施工设备、高等级公路养护成套设备及其关键技术等。
  三、主要措施和保障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苏北地区各级政府要将加强技术创新、加快苏北星火带建设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加强统筹规划,集成各方力量,配套组织实施。要按照全省的整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重点。要根据各县(市、区)支柱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支柱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集成实施。要围绕苏北星火带支柱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重点产品、龙头企业,集成实施各类科技计划,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各市、县科技计划要重点围绕支柱产业的发展组织安排项目,做好省级项目的预培育工作,同时注重与技术改造、基本建设等经济计划衔接配合,加快支柱产业的发展。
  (三)努力增加对支柱产业的投入。省级科技经费要优先支持苏北星火带支柱产业的发展。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拨款每年不少于4000万元。省级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资金要逐年增加,各市、县要按1:1给予匹配。苏北各市、县要加大对支柱产业发展的投入,建立星火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和担保资金。各级金融部门要加大科技信贷投入,并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苏北星火带建设。强化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行为。苏北星火带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应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星火技术密集区内骨干企业应不低于3%。优先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龙头骨干企业进入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筹措资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向苏北星火带支柱产业。
  (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支持支柱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加强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应用,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切实转到依靠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轨道上来。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技术配套和自主开发能力。积极推进龙头企业与技术依托单位合作、合资共建中试基地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强化支柱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加强国家和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示范园、科技兴海示范基地等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苏北星火带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为支柱产业服务的专业信息中心、质量检测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等,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推进支柱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普遍采用CAD技术,并向CAD/CAM/CAPP一体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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