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媒体和各种宣传载体应加大健康教育的力度,加强残疾预防的普及教育和宣传;
(3)设立康复教育固定宣传栏2个,设置固定康复标语广告1处。
3、加强康复机构建设,“十五”期间规划:
(1)建立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医院1所、区残疾人康复中心2个;
(2)建立市残疾人康复保障部1个;
(3)建立康复中心视力康复矫治室1个;
(4)建立康复中心假肢装配中心1个;
(5)建立康复中心听力测试、康复室1个;
(6)建立康复中心残疾人功能康复训练室1个;
(7)市残联增加开办聋儿语言训练班1个;
(8)市残联增加开办智残儿康复训练班1个;
(9)建立市残疾人运动锻炼室1个;
(10)建立市残疾人康复用品用具供应站1个;
(11)建立市、区残疾人康复指导站9个;
(12)80%的街道建立城市社区康复点,康复服务工作实施面达到其辖区70%;
(13)80%的乡镇建立农村康复卫生所,康复服务工作实施面达到其辖区50%;
(14)设置家庭康复病床150位。
4、开展残疾人家庭康复培训与指导。“十五”期间,继续开展聋儿家长培训、智残儿家长培训、精神病人家属培训等,促进残疾人家庭康复。
5、加大康复经费投入,“十五”期间,康复经费投入额每年增长15%。
二、残疾人教育:
使残疾人自身素质提高,得以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根本在于教育。“十五”期间,残疾人教育以义务教育为重点,坚持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格局,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举办残疾人综合高中,完善我市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任务目标:
落实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十五”期间,我市学龄残疾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达到94%;接受高中教育达到30%;接受高等教育达到5%。残疾人素质普遍得到提高。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在原有特教学校的基础上做到:
(1)增加办学计划,在原有市特教学校、开智小学、培智小学、启智小学和同安聋校的基础上,增加1所特教学校。鼓励社会办班,对于社会开办残疾人儿童特教班的,在经费上和师资上给予积极扶持。并在上述学校中开办家长学校,进一步提高家长的素质。
(2)增加办班内容,增加课程设置,及扩大招生计划。
(3)加强特教师资队伍的建设,开展对特殊教育的研究工作,提高特教教学水平,落实特教教师的待遇,稳定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