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市属医院实行医疗服务资产经营委托管理目标责任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托管制”改革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国有医院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性质不变,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确保基本医疗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二)坚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法维护和保障国家对医院资产的所有权,积极探索经营权与所有权适当分离,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医院的自主经营权;
  (三)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完善院长负责制,正确处理国家、医院和职工的关系,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和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激励职工奋发图强的内在动力机制和医院自我积累的发展机制,促进医院建设上新台阶;
  (四)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医院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规范重大决策程序;
  (五)坚持深化医院改革与推进医疗技术进步、实施“三名”战略和强化医院管理相结合,推行医院章程化管理。
  二、托管制的形式、内容和管理体制
  (一)形式:
  托管制医院属于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将医院经营权与所有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国家继续拥有医院资产的所有权,医院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内容不变,由卫生行政部门将医院委托给医院领导集团进行经营和管理,并与医院法人代表签订“医疗服务、资产经营委托管理目标责任合同”。一任托管期限暂定为3年。托管期间,卫生行政部门停拨原由财政拨给的在职人员工资部分的经费。
  托管制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和医疗服务、资产经营委托管理目标责任制。医院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的范围内,具有独立经营和管理的自主权,享有独立民事权利以及其他应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托管制医院仍然是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事业性单位。医院及其人员性质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国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不变。医院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改革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医疗工作、规划建设、重大投资、借贷决策、发展规模、人员编制等重大事项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行宏观管理。
  (二)内容及要求:
  根据医院福利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特点,实行托管制的核心的内容为: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工作,完成“委托管理目标责任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确保基本医疗服务任务落实到位;承担医院国有资产安全使用和维护完整的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