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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第三阶段:7月20日至8月初为总结检查阶段。各市必须在7月25日前将专项清理整顿结果和总结报省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组。7月底,将组织对各市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
  (三)重新审核登记工作要求: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置必须坚持“规模经营,合理布局,文明安全”的原则,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工作制度,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审批原则。通信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文化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本着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对原已取得公安机关颁发“安全合格证”并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的“网吧”重新登记的审批工作,不得放宽要求和条件。对审批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五、通信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文化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此次集中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结束之前,严禁审批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这个规定,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结束之后,审批工作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严格审批,加强管理、监督和检查。与上述规定相抵触的以往有关“网吧”管理的文件规定一律停止执行。
  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大造舆论声势,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鼓励家长、学校、社区等各方面自觉行动起来,抵制、举报非法经营或有非法内容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特别要引导青少年网民自觉守法、健康上网。同时,提倡行业自律,引导和鼓励“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自觉遵守行规和职业道德,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省相关厅局设置举报电话,各市、县(市)也应向社会公布查处非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立即组织核查与处理。
  七、各电信运营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专项治理整顿行动,要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切断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接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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