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徐高速公路南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皖价费[2001]182号 2001年5月31日)
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省政府皖政(2001)59号文已批复同意合徐高速公路南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根据批复精神,现将该路段有关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路共设置双庙、永康、仁和集三个收费站,分别设置在自起点始25Km、75Km、112.27Km处的高速公路匝道上。
二、收费标准按我局皖价费字(1997)360号文件批复的合宁合巢芜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执行。
三、该公路由归口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的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依法收费经营,收费期限为25年,自2001年7月1日起至2026年7月1日止。期满停止收费,撤除收费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