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关于建立周六全民义务劳动日制度的通知
市内各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驻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郑发[2001]10号)精神,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建立周六全民义务劳动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义务劳动的范围
市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驻郑单位、驻郑各部队、军事院校、武警部队、个体工商户、长期在郑务工人员及所有市民。
二、义务劳动的主要内容
(一)清理积存垃圾。对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清理重点是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都市村庄、建筑工地、出入市口、河湖沟旁(内)积存的垃圾。市市政委、各区市政局要对义务劳动清理出的垃圾确定倾倒地点。
(二)清理乱写乱画。对各类建筑物内外、停车站牌、电线杆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的广告和标牌进行清理。
(三)清理死树枯枝。对所有已死树木、干枯树枝和危及供电、通讯线路及行人安全的危树危枝进行清理。
(四)清理道路障碍。对所有私自在公路与人行道之间构筑的各类斜坡进行清理。
(五)清理各类杂物。对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居民楼院内堆放在公共空地、公共走廊、楼(屋)顶平台等处的各类杂物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