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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关于撤消主干道小公共汽车和办理2001年度线路续标营运手续的通告

  4、由招标办公室核发“线路审批表”,持“线路审批表”、“工商营业执照”、“收费证”到市工商局交通运输管理所(道里区建国南二道街副12—8号)进行审批后,由招标工作办公室核发“营运证”“驾驶员营业证”“营运证”“驾驶员营业证”和“购票本”。
  5、凭“营运证”“驾驶员营业证”、“资格证”、“购票本”及2001年度检车合格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到所在线路的小公共汽车管理站签订“营运管理合同书”,交回2000年度“线路营运牌”,安装2001年度“线路营运牌”,即可上线营运。
  (二)投标营运手续办理程序1、6月7日到招标工作办公室验费,查看年度审验是否合格,领取“2001年度小公共汽车自愿投标申请表”,填写后于6月8日15时前交回招标工作办公室。
  2、6月9日在招标工作办公室公布投标结果,所投车辆不超过线路投标配车台数时,为自然投标;超过时,必须参加摇号中标。
  3、自然中标的,凭“营运证”和“验费单”到招标工作办公室领取“自然中标通知书”;未自然中标的,当场领取招标大会入场券,摇标号码以登记先后顺序排列。
  4、6月10日月时召开摇标大会,当场宣布中标结果。
  5、摇号中标的,经公证后,凭“营运证”和“验费单”当场领取“中标通知书”。
  6、中标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办完上述手续后,按本通告续标营运手续办理程序中的3、4、5条办理2001年度营运手续。
  7、未中标的车辆,6月11日由招标工作办公室在有空标的线路上一次性安排,并按上述程序办理营运手续。
  8、6月12日-13日对因各种原因没能按规定时间来办理手续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给予补办手续。过期一律不办,后果自负。
  七、收购和转向经营手续办理程序和时间
  时间:6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
  1、经营者凭市公交管理处核发的“营运证”“驾驶员营业证”、及“线路牌”到公交管理处招标工作办公室领取“废业表”。
  2、到工商部门办理废业,收回工商营业执照。
  3、到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年限鉴定,收回牌照和营业执照。
  4、到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交回车辆,并由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开具报废证明。
  5、到市公交管理处凭“小公共汽车车主身份证”、“废业审批表”、“工商废业表”、“更新汽车技术坚定表”、“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的原件的复印件,办理收购款领取手续和转向汽车手续。
  6、凭市公交管理处开具的转向汽车出租手续到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办理有关出租汽车经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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