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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行动纲要》的通知

  4、整顿、规范各种中介机构的服务,清理、取消政府行政机关有偿服务机构。
  5、规范执法行为,坚决制止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推行检查审批制度,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
  (六)要重视和及时处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彻底解决久拖不决的外来投资者投诉。
  1、对现有外来投资者的投诉列出清单,领导挂帅,专人负责,以督办的形式限期解决。所有积存投诉必须在2001年底前处理完毕,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修订《四川省外商投诉处理规定》。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理外商投诉中的作用,依法及时处理外商投诉。
  3、主动走访“三资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了解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其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行动步骤
  改善对外开放软环境是一项长期的、涉及面宽的工作。为便于工作开展,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研究和制定方案。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新闻监督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分片区召开外商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改善对外开放环境行动。各市州要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改善对外开放环境方案。
  (二)集中整治、建章建制。组织省级相关部门深入各市州进行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梳理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期限。同时,针对改善对外开放环境的工作重点,采取行动,建章建制,逐项落实。
  (三)总结、验收、测评和表彰。收集、整理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的材料,组织外来投资者对市州和省级部门的测评,召开改善对外开放环境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市州,对测评不合格的市州和部门进行复查。
  四、组织领导
  1、本次行动由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切实改善本地的对外开放环境,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到省、市、州以及省级各部门协调行动。
  3、按工作重点省政府将分设舆论宣传、落实政策、法制环境、清理“三乱”、投诉处理和简化办事程序六个小组,分别由省委宣传部、省招商引资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经贸委、省司法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形成联络、协调工作制度。
  4、本行动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由省政府督办室(目标办)负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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