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市监察局《关于对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情况进一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昆政办[20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将市监察局《关于对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进一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报告》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对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研究解决。
                                                         二00一年二月七日
关于对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
进一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报告
  按照中纪委四次全会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省监察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对贯彻落实粮改政策措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的安排部署,我市于2000年5月至8月进一步开展了粮改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在市粮改情况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精心组织下,各县(市)区和市属有关部门、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职能部门协调配合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1999年我市开展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的执法监察工作,通过各县(市)区及市属各有关部门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000年接到省监察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对贯彻落实粮改政策措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后,副市长、市粮改情况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组长徐之信同志,要求各级政府和市属各有关部门以“三讲”为动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领导,机构不变、人员不变、职责不变,继续抓好这项工作。市领导小组多次召集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研究贯彻落实。并组织市属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在上年执法监察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贯彻落实粮改政策情况、粮食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情况及粮食企业扭亏增盈等进行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市监察局、粮食局、财政局、工商局等部门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厅以昆政办[2000]43号文件批转执行。市属各有关部门继续实行责任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各县(市)区政府也重视粮改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分别结合当地情况制定了自检自查的实施意见。市纪委领导要求各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牵头做好这项工作。为我市进一步开展粮改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