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2001年2月份调整全区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藏价电字[2001]2号 二00一年二月八日)
各地市物价局、石油公司:
  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2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1]5号)文件精神,决定从二00一年二月十日起调整全区成品油价格:
  (一)拉萨价区(一价区)
  90号无铅汽油每吨调整为4261.92元,每公升调整为3.12元。
  -2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4022.20元,每公升3.38元。
  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3593.80元,每公升3.02元。
  (二)昌都价区
  90号无铅汽油每吨调整为5423.02元,每公升调整为3.97元。
  -2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5390.70元,每公升4.53元。
  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4831.40元,每公升4.06元。
  (三)阿里价区
  90号无铅汽油每吨调整为5901.12元,每公升调整为4.32元。
  -2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6021.40元,每公升5.06元。
  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5390.70元,每公升4.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