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2001年立法工作安排
(黔府办发[2001]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人民政府2001年立法工作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一年二月八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2001年立法工作安排
  2001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中央及全省《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关于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初步意见》(省发[2000]9号)和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依法治省的要求,把保障省政府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和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需要制定和修改的立法项目作为工作重点,使政府立法工作适应西部大开发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据此,对省人民政府2001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5件,拟由省政府发布的规章5件,共10件;拟进行调查研究,咨询论证,作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适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共24件。待国家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对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出台后,立即组织对我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认真的清理和全面的废、改、立。
  一、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一)为在西部大开发中,切实加强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建设,实现公路路政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保护公路不受损坏和侵占,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二)为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民兵预备役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