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制止窃电行为,保障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降低供电成本,为“十五”期间把我省建成西部能源强省,营造良好的供用电法制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反窃电条例》。
(四)为加强档案工作的管理、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发挥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档案条例》。
(五)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从而实现司法公正,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
二、拟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行政规章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止建设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二)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
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三)为加强特快专递经营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用户的利益,促进特快专递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特快专递管理办法》。
(四)为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工程设施的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加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工程建设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五)为保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防御气象灾害,根据《
贵州省气象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