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目标,完善考核,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征管质量考核是检验征管工作质量、效率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各单位规范执法、强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是依法治税的重要体现,市局将以征管质量考核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征管基础。
  1、组织征管质量考核。根据上级局的布置,今年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重点是县级以下税务机关,市局将于上半年根据总局“七率”考核、省局“千分制”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全市2000年的税收征管质量组织检查,其中对六县市将采取抽查的方式,从税收收入前五位的分局中任意选取一个分局进行检查,并将抽查情况作为对该县市局的考核结果。
  2、定期通报征管质量。市局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税收征管质量月报表》,按月对全市的征管质量进行通报。为保证通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税收征管质量月报表》的报送工作,确保上报的各项征管数据及时、准确,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加以分析说明,以便市局能掌握面上的真实情况,并对面上的征管质量状况作出正确的评估。
  四、细化职责,强化管理,建立税收征管责任区
  针对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市局正在研究制定税收征管责任区管理办法,努力使征管工作能够从被动型管理向主动型管理转变,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
  1、统一责任区管理的岗位设置和划分标准。统一责任区管理的岗位设置和划分标准,将所有的纳税户(包括各种不同经济性质、不同行业类别的纳税人)纳入责任区管理,并将每个征管责任区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具体的责任人,保证责任区管理落实到位。
  2、细化责任区管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税收征管责任区是对目前管理型稽查工作所作的延伸和完善,要在认真总结管理型稽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责任区的工作职责,务必使责任区的管理收到实效。
  3、加大责任区的考核力度。对责任区的考核,不仅要将总局“七率”考核中的税务登记率、准期申报率、税款准期入库率、清欠率等指标纳入责任区考核外,同时还要把实地调查率、调查准确率、责令限期改正率、催报催缴率、征管信息反馈的及时性等纳入考核范围,各单位要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在今年一季度选择1-2分局进行责任区管理的试点工作,为面上的全面推行积累经验。
  五、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全面推行稽核评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