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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00年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三)“罚缴分离”和“收缴分离”的工作已全面推开。
  “罚缴分离”工作,已在公、检、法、工商、技术监督、市政管理等执罚部门全面推行,基本做到了处罚决定与收缴罚款彻底分离,受罚者持罚款通知到指定机构缴纳罚款。根据《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缴分离”的实施办法》,“收缴分离”工作除个别县(市)区及少数边远地区因特殊情况外,已在市本级和绝大多数县(市)区推行,共开设银行代收网点259个,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本上做到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
  (四)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得到加强。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过清理审核,对市属 468个行政事业单位开设的1680个银行账户,撤并405个,加上前期实施“收缴分离”过程中已撤销的158个银行账户,市级共撤并银行账户563个,撤并率达27%。据不完全统计,安宁、呈贡、石林、宜良、盘龙、寻甸等县(市)区共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2238个,撤并876个,撤并率为39%。通过全面清理,基本上摸清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基本情况,为规范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奠定了基础,促进了“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全面落实。
  (五)预算外资金上缴率增长,执收执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其支出脱钩。
  通过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市级普遍推行“罚缴分离”和“收缴分离”制度,2000年上缴市本级财政的预算外资金共9.59亿元,上缴率增长61%。执收执罚部门的各项经费收支预算,基本上做到了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核定和管理,特别是对一些以收费和罚款为经费来源的自收自支单位,所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其支出脱钩。各级财政部门对执收执罚部门履行职能所必须的经费,能及时安排、审核拨付。
  (六)严肃查处了一些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
  在对公安收费的专项检查中,全市共查出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取的资金38.9万元,已分别情况作了退还、上缴或没收处理。通过对城建、工商、政法以及掌握大宗资金部门的审计,共查出预算外违纪资金9757.3万元,并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进行了处理,收缴国库1496万元,上缴财政专户6850万元。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的意见
  2000年我市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单位领导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预算外资金的清理不彻底,“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落实还存在死角;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在市级部门之间、县(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延伸的工作相对滞后;有的基层单位违规收费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等。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2001年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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