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惠政策
各级各部门要制定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各级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科技奖励条例,按照按劳取酬、按贡献取酬的原则,对科技人员实行报酬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参与技术开发,开展技术承包,允许和鼓励技术、管理、信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采取技术联合、协作、入股等多种形式提取技术服务费。农业企业、科研机构应从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有关人员。
努力加大引进人才力度,引进的农业高层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有关人才引进的所有优惠政策。 积极改进农业科研项目的管理办法,避免重复立项和研究。今后,所有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的审报要经农业主管部门和科技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后方可正式立项。市政府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良种引进、农业科技项目开发、农业高新技术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市政府将对在科技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重奖。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农业科技在新阶段农业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性,把开展科技年活动作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抓出成效。市里成立农业科技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科技、计划、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科技年活动的日常管理、检查、监督和总结考评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年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建立检查、考核和奖励机制,每个季度一次检查,半年进行考核,年底总结表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从业务实际出发,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参与,通力协作。市直农口部门要按照总体目标任务的要求,确定出引进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具体品种和技术项目的数量、名称、要点和应用规模。实施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市农业科技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要结合本区县实际和市农口各专业部门确定的实施方案,选择确定本年度应引进推广应用的品种和技术,并制订具体的技术操作规程,确保科技年活动的顺利实施。市及区县农口部门要抽调技术骨干,负责技术指导和服务,大范围、大规模开展不同层次的农业技术培训。同时,要注重抓典型示范和带动,实行挂包联系镇(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