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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大连第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大连第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通知
(辽价重字[2000]36号 2000年12月12日)
大连第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东北三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0]880号)要求,对全省小火电厂上网电价重新进行了核定。考虑到今年油价连续上涨造成燃油机组发电成本升幅较大的实际情况,对大连第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重新核定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9元(含税),并从2000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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