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和城镇集体、私营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大地税发[2000]第91号 2000年12月14日)
各分局,各区市县地税局:
现将《二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城镇集体、私营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有关规定》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城镇集体、
私营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理顺现行税收政策,做好二OOO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城镇集体、私营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税收财务业务政策问题规定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培训、辅导工作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通过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和预缴税款资料的审核,确定应补、应退税款,结合汇算清缴工作对部分需要审核审批的企业进行检查,有利于加强依法治税,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基层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汇算清缴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各基层局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动员,抓紧市置,加强领导,调动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搞好纳税辅导和培训工作,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做好汇算清缴工作。
(二)严把审核关,堵塞税收漏洞
各基层局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要认真清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对违反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权限等各种审核审批中存在的问题,要坚决纠正过来,做到从严执法。
要认真执行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坚持依法办事、依率计征的原则,坚决制止那些隐瞒收入、乱挤成本、乱摊费用、扩大营业外支出范围等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该补税的要补税,该罚款的要罚款,按税法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特别注意加强对企业亏损的和减免税的管理工作,对虚亏实盈、虑报亏损和骗取减免税等违反规定的现象要坚决纠正,保证正确贯彻政策,堵塞漏洞。
(三)汇算清缴的改革工作是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 管理的有力措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的基本要求,以前年度我们试行了“查账鉴证”方式,即纳税人在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附送中介机构审验报告。今年,为了使“查账鉴证”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达到我们预想的要求和目的,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有关规定,市局也下发了《关于二OOO年度企业所得税查账鉴证工作安排的通知》(大地税函[2000]140号)文件,从工作制度上提出了不少新的要求。各局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顾全大局,按要求去作,使“查账鉴证”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发挥出良好的作用,达到堵塞漏洞、严肃税法、增加税收收入的目的。在具体工作中更要注意总结改革的经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做好汇算清缴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