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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水利厅关于调整黄前水库供水价格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水利厅关于调整黄前水库供水价格的批复
(鲁价格发[2000]398号 二000年十二月十三日)
泰安市物价局、水利水产局:
你们《关于调整黄前水库供水价格的请示》(泰价管发[2000]2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黄前水库向泰安城区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0.26元调整为0.28元(含库区移民扶助金1分),自2000年12月1日起执行,水费计收办法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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