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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对黔价经字[1999]169号文件中“高中”所指涵义的答复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对黔价经字[1999]169号文件中“高中”所指涵义的答复
(黔价经[2000]158号 二000年五月二十九日)


黔东南州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明确黔价经字(1999)169号文件中“高中”所指涵义的请示报告》(州价检字[2000]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黔价经字(1999)169号和黔价经(2000)111号文件中“高中”所指涵义是:高中毕业、职业高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不是指初中毕业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
  黔东南州教育行政部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的收费标准,向初中毕业考高中的考生进行收费是不对的。初中考高中报名费在没有统一规定前,暂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商当地物价、财政部门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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