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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文化厅、省环境保护局、省体育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以及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三)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后报的建设和管理。
  (五)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六)组织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设备和设施,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七)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组织疏散和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等。
  (八)承担省人民政府、省军区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防办设4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机关党委)
  综合、协调全省性人防业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人事劳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有关行政经费、机关固定资产及行政后勤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处
  拟定并组织落实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经费、材料的分配计划;负责全省人防与城市相结合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及人防大、中型工程项目、甲型口部的扩初设计和概(预)算、决算的审查;编制全省人防工程开发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人防工程的计划、技术、设计、质量和维护的管理,检查指导人防工程防火安全工作;负责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和开发利用,及有关情况的统计和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培训人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和专用检测仪器的购置。
  负责拟定人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检查人防部门执法情况;负责全省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承办人防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三)指挥通信处
  组织拟定全省人防战备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以及其他各项保障方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公民和学生的防空教育训练;负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整顿和训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人防防护重点,制定应急抢修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辑出版《山西人民防空》杂志,录制人防录像片及其它宣传教育工作。战时组织城市防空管制,消除空袭后果,协调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拟定全省通信、警报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人防重点城市拟定防空袭通信保障方案;负责全省人防通信经费的计划和管理;安排、组织全省通信警报建设和科研项目;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备的管理、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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