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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黔价行事[2000]165号 二000年五月十八日)


省审计厅:
  你厅《关于我省2000年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标准的报告》(黔审人[2000]43号)收悉。因考务费用增加,报考人数减少,原定标准已不适应。经研究同意对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作适当的调整,即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调整为55元/人;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调整55元/人。
  以上收费为最终收费,此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收取费用主要用于与考试有关的报名注册、试卷、考务、场租、评卷等支出。各收费单位应到物价部门更换《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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