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0]3号)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1月28日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已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认真贯彻实施
《合同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认真宣传贯彻
《合同法》
《合同法》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
《合同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把
《合同法》作为全省“三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依法监管合同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帮助有关行业系统和各类市场主体做好
《合同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宣传贯彻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上开办专栏、专题,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
《合同法》,使之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的合同意识,为
《合同法》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