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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同意全省县(市)以上城市市内固定电话初装费实行优惠的复函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同意全省县(市)以上城市市
内固定电话初装费实行优惠的复函
(鄂价经函字[2000]13号 2000年1月20日)
省邮电管理局:
你局《关于全省市内固定电话初装费实行优惠的函》(鄂邮局函[2000]18号)收悉。为充分利用固定通信网现有交换容量,进一步拓展固定电话用户数量,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在全省县(市)以上城市开展市内固定电话初装费优惠装机活动。现将优惠的具体办法函复如下:
一、
优惠时间:于2000年元月20日开始,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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