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建设资金都必须进入指定专户,按规定程序和制度合理使用;
2.所有销售资金都必须集中回笼进入专户,严禁体外循环;
3.不断提高资金周转率,防止资金闲置,要求资产利用率、资金回报率达到国内建筑业先进水平。
十、示范小区的拆迁安置:
1.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拆迁政策执行,禁止违规和超标安置;
2.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第三产业可作为安置就业的主要渠道;
3.小区的拆迁安置实行拆迁五统一办法,由市、区政府统一组织进行。
十一、示范小区的建设施工:
1.加强工程规范管理。建设施工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中标单位不得再行转包。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度。
2.加强工程施工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推行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降低消耗,提高建设水平和科技含量。
3.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制定先进科学的进度计划并实行动态控制,保证工程的各工序、各工段按质按期完成,实现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指标。
4.加强工程成本管理。重点控制基本建材的购入和使用,建立严格的采购和用料监管制度。认真抓好三项审核:审核施工组织计划;审核工程实物量;审核结算单。严格工程变更核批,不得随意变更原设计、工艺过程及耗料。
5.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现场专职质量监督机构。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质量目标和采取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预制品的检验制度。建立隐蔽工程验收、基础和主体结构验收及栋号竣工验收制度。
十二、对示范小区的整体验收,要严格执行国家的验收规范及制度,按《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重点是:
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2.城市规划要求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情况;
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5.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十三、示范小区的物业管理按照《长沙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四、示范小区的住房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