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世界银行项目进度报告和
项目执行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财外经[1998]14号 1998年3月12日)
根据财政部财世字[1998]48号通知的精神,按照我局与各项目单位签订的世界银行贷款《转贷协定》,各项目单位应定期向我局报送项目进度报告和项目执行计划。但执行情况差别较大,有些单位能够按时报送,有些单位未报送。为了加强管理,提高项目执行质量,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报送1997年项目进度报告和1998年项目执行计划:
一、报送范围:所有在建项目;
二、数据截止期:1997年12月31日;
三、进度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总体进度报告(附件一)、采购进度报告(附件二)、项目内技援进度报告(附件三)和支付进度报告(附件四);
四、各项目报送给世界银行的进度报告应一并附上,会计决算待审计完成后再报送;
五、各项目1998年的项目执行计划、支付计划、采购计划和还本付息计划一同报送(可参照各进度报告格式)。
请各项目单位务必于4月5日前将1997年项目进度报告一式四份报送到我局外经处。报告编写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上海市财政局外经处,李琛、叶红
电话:63218230,63232404
附:一、项目总体进度报告
二、采购进度报告
三、项目内技援进度报告
四、支付进度报告
附一:
项目总体进度报告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贷款或信贷号:
3.贷款额(美元):
(1)软贷款:
(2)硬贷款:
(3)评估报告中的配套资金额:
4.项目评估日期: 关账日期(计划):
生效日期: (延期后日期):
5.项目执行机构:
6.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二、项目实施中有关内容的调整
1.项目内容、项目地区和建设方案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