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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世界银行项目进度报告和项目执行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世界银行项目进度报告和
项目执行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财外经[1998]14号 1998年3月12日)


  根据财政部财世字[1998]48号通知的精神,按照我局与各项目单位签订的世界银行贷款《转贷协定》,各项目单位应定期向我局报送项目进度报告和项目执行计划。但执行情况差别较大,有些单位能够按时报送,有些单位未报送。为了加强管理,提高项目执行质量,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报送1997年项目进度报告和1998年项目执行计划:
  一、报送范围:所有在建项目;
  二、数据截止期:1997年12月31日;
  三、进度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总体进度报告(附件一)、采购进度报告(附件二)、项目内技援进度报告(附件三)和支付进度报告(附件四);
  四、各项目报送给世界银行的进度报告应一并附上,会计决算待审计完成后再报送;
  五、各项目1998年的项目执行计划、支付计划、采购计划和还本付息计划一同报送(可参照各进度报告格式)。
  请各项目单位务必于4月5日前将1997年项目进度报告一式四份报送到我局外经处。报告编写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上海市财政局外经处,李琛、叶红
  电话:63218230,63232404
  附:一、项目总体进度报告
  二、采购进度报告
  三、项目内技援进度报告
  四、支付进度报告

  附一:

项目总体进度报告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贷款或信贷号:
  3.贷款额(美元):
  (1)软贷款:
  (2)硬贷款:
  (3)评估报告中的配套资金额:
  4.项目评估日期: 关账日期(计划):
  生效日期: (延期后日期):
  5.项目执行机构:
  6.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二、项目实施中有关内容的调整
  1.项目内容、项目地区和建设方案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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