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入口控制系统。系统应能根据各类建筑的公共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大楼内部分区域的通行门、出入门通道及电梯等的通行位置、通行对象、通行时间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4)安保人员巡逻系统。系统能对各类建筑的安保人员巡逻的运动状态进行监视,做好记录并能及时告警。
(5)访客和报警系统。系统在高层公寓楼(高层商住楼)中应能为来访客人与楼内居住人员提供双向通话或可视通话及居住人员向安保员及时报警的功能,并能群楼组网。
(6)汽车库综合管理系统。系统应能根据各类建筑的管理要求,对车库(场)的车辆通行道口出入控制、行车信号指示及停车计费等进行综合管理。
2.6管理信息系统
2.6.1基本要求
完整的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物业管理子系统、综合服务管理于系统、共用信息库管理子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2.6.2系统要素
1)物业管理子系统应具有建筑物内各类设施物料管理、各类设施运行状况显示及维护管理的功能。
2)综合服务管理子系统应具有建筑物内各类购物、餐饮、娱乐管理、各类服务设施租用、计费管理以及各租用公司或人员状况管理的功能。
3)共用信息库子系统应具有国内外信息的收集、分类、库存以及具有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的功能。
4)建筑物内办公自动化系统应根据使用者的需要设置系统功能,具有个人事务处理、办公事务处理以及专用数据库服务的能力。
2.7中央集成系统
2.7.1基本要求
中央集成系统应具有汇集各个子系统的信息并对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的功能。
2.7.2系统要素
1)系统具有汇集建筑物内外各种信息的能力。
2)系统能对建筑物内的各个子系统进行综合管理。
2.8供电系统
2.8.1基本要求
各类智能建筑中,智能化系统设备的供配电系统应实现安全、稳定供电。
2.8.2系统要素
1)供电电源:智能建筑中智能化系统设备除常用电外必须设置备用电源。
2)供电容量:应留有备用容量或预留变配电设备的平面位置。
3)供电电源质量:重要的智能化系统设备应设置稳压(或稳频)装置及UPS电源。
4)干线系统:有独立的管道间,电力系统与弱电系统应分开敷设。
3 评定标准
3.1甲级标准
3.1.1综合布线系统
1)商住楼、办公楼(综合楼)
(1)综合布线系统设计(连接)内容为:语音、数据、图像、监控、安保、对讲传呼、时钟、广播、消防报警等系统;
(2)综合布线系统工作站(区)信息终端(单孔)端点平面布置,商住楼每单元应为3~5个端点,办公楼(综合楼)每20平方米应不少于4个端点。
(3)应具备综合布线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
3.1.2网络与通信系统
1)全数字式程控交换系统应设置电脑话务人员服务,分租用户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功能以及各类通信接口。
2)应设置话音信箱、电子信箱、语音应答和可视图文系统。
3)微小区域(建筑物内)无绳通信(电话)系统,应在建筑物各层设置一定数量的收发基地站,供各层用户进行双向通信。
4)可视电话、电视会议系统,应设置相关设备,进行远距离的双向图像通信。
5)卫星通信系统,应设置多颗卫星通信接收站,向收看用户提供多路图像节目,并可通过卫星接收和发送的相关设备进行多路数据双向传输。
6)共用大线电视系统(含闭路电视系统)应向收看用户提供当地多套开路电视以及建筑物内多套闭路(自制)电视节目。
7)公共广播系统应设置一套独立的多音源的开、闭路播音柜,向建筑物内公共场所提供音乐节目,并可和紧急广播系统结合在一起,在必要时进行紧急播音。
8)建筑物内信息传输主干网应设置连接附近通信交换局的高质量的线缆。
9)建筑物内应有信息传输网,网络结构和设备应能适应经常变化的应用需求,具有扩展和升级能力。
10)网络运行应实现安全可靠,关键设备应有热备份容错性能,主要设备应支持模块的热拔插,做到即插即用,一般设备应有备份。
11)建筑物内信息传输网的网络管理系统,应具有很强的信息处理及数据通信的能力,实现失效管理、配置管理、性能管理、安全管理、计费管理等管理功能。
3.1.3建筑设备控制系统
1)空调自动监控应具有的功能和应达到的主要指标:
(1)冷、热源机组运行控制。
(2)空调设备的工况优化控制。
(3)空调用受电设备的监视。
(4)空调房间的有关参数的监测。
(5)温、湿度控制。
(6)新风系统控制。
(7)空调自动监控应达到的室内环境主要指标:
粉尘含量 mg/立方米 ≤0.15
CO含量率 ppm 〈10
CO2含量率 ppm 〈1000
温度C 22±l
湿度% 65±5
气流m/sec 0.25
2)电力系统应能对电流、电压、频率、有功、无功、电度量、功率因数等进行测量、记录。
3)给水系统应能对流量、压力、液位进行监视、控制、测量、记录;排水系统应能对流量进行测量、记录,显示阻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