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1998年行政立法送审计划》的通知
(青政发[1998]2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1998年行政立法送审计划》印发给你们, 望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的立法送审计划, 做好起草制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工作, 对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法制建设, 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推进依法行政, 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计划中确定的项目, 要列入本单位今年的工作重点和责任目标。规章计划中的年内送审项目的完成情况, 将作为市政府1998年对各责任单位完成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希望各单位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精心组织, 保质、按时完成起草任务, 并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送审。不能按时送审的, 要专门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对计划中确定的调研项目, 应组织力量, 搞好调查研究, 条件成熟后及时送审。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一日
市政府1998年行政立法送审计划
第一部分 地方性法规
一、年内完成项目序号题目起草部门送审时间分管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间
1青岛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市交通局已报刘贤琪3月2青岛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市文化局已报宋民义5月3青岛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市外办市侨办3月赵雪芳张镜安5月4修改《
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市园林环卫局3月刘德胜5月5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市建委4月高泗宝7月6青岛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市公用事业局4月陈松鸥7月7青岛市托幼工作条例市教委6月穆英琳9月8修改《
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市计生委6月李淑华9月9青岛市劳动监察条例市劳动局8月王新忠11月10青岛市法律援助条例市司法局8月郑可悌11月
二、调研项目序号题目责任单位
1、青岛市旅游安全条例市旅游局
2、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市公安局
3、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市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