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南通市2003年市级部门预算总体方案的通知
(通政发〔2002〕99号 2002年5月27日)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制订的《南通市2003年市级部门预算总体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2003年市级部门预算总体方案
(市财政局 二○○二年五月)
为了进一步规范预算行为,便于人大代表对市级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更好地发挥财政预算在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总结2002年20个部门预算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自2003年起,在市级部门中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2003年市级部门预算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要求,加快向公共财政过渡;改革预算编制方法,规范预算编制程序,逐步建立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运作机制;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确保公教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国家政权机构运转的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支持科技、教育、农业等事业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全面推行综合财政预算,统筹运用预算内外资金,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三)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科学界定财政供给范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资源配置。
(四)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强化预算约束,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编制对象
编制对象为:市委序列部门、市政府序列部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及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型事业单位。
四、编制方法和程序
编制方法:
全面实行综合预算,采用零基
预算法,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
编制程序:
(一)调查摸底,全面摸清部门(单位)资源拥有状况,重点是人员结构、收入来源、支出结构及资产占用状况等,了解各部门(单位)职责、任务、事业发展规划,建立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