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般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专用材料购置费、专项业务费、劳务费、水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等。一般公用支出必须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分类分档定额标准测算编列。
3.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各部门(单位)在编制专项公用支出、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等项目支出预算时,要强化项目的论证工作,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按照必须、必办原则,从紧确定项目。各支出项目要按财力来源分别轻重缓急顺序排列。对中央、省要求配套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要逐一提供有关文件依据。
(四)各部门(单位)预算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各部门(单位)要抓紧工作,申报项目必须全面、准确。正常支出预算要细编到项目,做到不重、不漏。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编报的收支计划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预算,经批准的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除国家出台增资项目、发生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外,支出预算一律不予追加。
六、编制时间部署
(一)准备阶段
1.4月份,财政部门发文布置各部门(单位)做好编报2003年部门预算准备工作,并设计部门预算调查表格,编制填报说明。
2.5月份,财政部门开发、确定部门预算调查软件,并培训布置部门预算资源调查。
3.6月份,各部门(单位)实施部门(单位)资源情况调查,并于月底前将调查表(盘)报送财政部门。
4.6至7月份,财政部门开发、确定部门预算编制软件,整理、分析部门预算资源调查表,研究确定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制定下发部门预算编制细则。
(二)编制阶段
1.7月下旬,财政部门组织部门预算编制业务培训。
2.8月份,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并于月底前报送市财政部门。
3.9月份,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结合市级财力综合平衡,确定各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一下"方案。
4.10月中旬财政部门下达各部门预算"一下"方案。
5.10月下旬各部门(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部门预算"一下"方案,编制部门预算"二上"方案,并于11月上旬报送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