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政府行为,部门协作,保证了正确的发展方向。我市开展社区健康服务工作一直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把开展社区健康服务作为完善城市保障功能、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来抓。在1996年开始试点时,我们将工作重点放在各部门的宣传发动上,紧紧依靠政府,争取政协和人大的支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因此,我市的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政府行为的特征越来越明显:从成立社区健康服务领导小组到颁布实施方案,从政策配套到拨出专项经费,无处不显现出强有力的政府行为。从1997年到1999年,社区健康服务网络建设连续三年被纳入市委、市政府及部分区政府每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同时也被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九五”规划中,成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区、文明村镇的重要内容和评价指标之一,加大了政府支持和政策保障的力度。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就如何搞好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提出数十件议案和提案,多次组织专题视察和“政协论坛”的活动,为开展社区健康服务工作鸣锣开道。最近,市国土局出台社区规划要配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并提出要与卫生局联合审批的政策,有望解决我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困难的难题。市财政局、计划局和卫生局联合发文,明确了对社区健康服务实行定额补助的政策,根据完成的社区人群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等任务的数量和质量核定财政补助。建设经费市财政按每个中心15万元一次性安排,不足部分由区、镇、村解决;业务发展经费按照每服务人口每年10元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市、区财政各负担50%。市社保局承诺对医疗保险投保居民比较集中的社区,一旦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被市卫生局批准设立,社保部门就将其纳入约定记账单位。市住宅、人事、社保、新闻、区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大力支持社区健康服务工作,不少街道(镇)、居委(村)也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兴办工作。卫生局充分发挥主要责任部门的职责,除积极宣传、游说各级机构、各有关部门和居民百姓关心、支持我市的社区健康服务工作外,还将开展社区健康服务工作作为全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要事来抓,作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的重点来抓,不但迅速组成了精干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及时出台了指导我市社区健康服务配套政策措施,建立起管理机制和评价工具。从而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势,保证了社区健康服务正确的发展方向。
关于医院周围社区健康服务工作
去年五月,根据市卫生工作会议决定各有关医疗保健单位均要组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为附近居民提供社区健康服务工作。市卫生局就如何开展社区健康服务提出了十一条意见、举办了一期岗前培训班。并根据罗湖、福田两区机构多,社区范围划分困难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设置规划》,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和社区范围。
各区卫生局分别转发了相应文件、进行了部署,全市共有25家医疗保健机构不同程度地开展社区健康服务工作,其中市红会医院院本部和第一门诊、罗湖区慢病院本部、罗湖区妇幼保健院本部和松岗医院院本部的筹建工作都进展顺利,市红会医院荔新福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已经通过了市局审批,正式投入使用,等一下我们请红会医院专门进行经验介绍。市红会医院在接受任务后,认真做了研究,制订了贯彻落实措施,要求第一门诊部和二门诊分别组成了以防保科人员为基础的组成筹建班子,落实了业务用房。特别是第一门诊部在接受任务后,不但迅速组成了筹建班子,而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他们结合三级医院门诊部具有技术力量强、专家多、科类齐全等优势,迅速开展了如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