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抓好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夏季将至,是易燃易爆火灾多发季节,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因此,做好易燃易爆场所消防专项治理,对稳定全年火灾形势至关重要。
专项治理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要切实可行,具体措施要落实到位,治理效果要明显。
在做好上述重点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要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以及沿街门面房及生产经营、储存、人员住宿“三合一”、“二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
三、几点要求
1.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好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带头抓落实,层层把关,逐级负责。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指导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归口行业以及直接管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公安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树立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意识,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搞好消防安全大检查。
2.严格执法,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坚决抑制说情风、关系网对消防执法的干扰,严格执法、公正文明执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执法程序,该罚款的要罚款,该责令停业的要责令停业,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传唤的要传唤,该拘留的要拘留,决不能姑息迁就。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严格执法程序,各项监督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技术规范实施,做到依据准确、内容明确、程序严谨、法律手续完备。
3.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宣传部门,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对违法、违章典型事例的公开曝光,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跟踪报道,对以往的火灾案例以案说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消防安全大检查的不断深入。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安全及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知识。要注重发挥城市社区组织的作用,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社区消防建设,推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进社区、进家庭。要继续加大消防站向社会开放的力度,接受广大群众的参观和咨询,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