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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路桥、港口航道、水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十五)技术主持设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标志、标线、隔离栏等附属设施设两项以上(累计160km以上),或交通工程机电工程40km以上两项以上,收费系统50条出入口车道以上两项以上,或双洞隧道交通工程两项累计2km以上。

  (十六)技术主持完成工程建设管理,或施工、或监理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标志、标线、隔离栏等附属设施设计100km以上,或交通工程机电工程20km以上两项以上,收费系统30个出入口车道以上两项或累计出入口车道50个以上,或1km 以上双洞隧道交通工程一项以上,或累计1.5km以上双洞隧道交通工程一项以上。

  (十七)技术主持并完成地市级航道规划的子规划(包括航道技术定级),或年吞吐量40万吨以上港口规划一项以上。

  (十八)技术主持完成3000万吨以上码头工程两项以上,或1000吨级以上(含1000吨级)码头工程三项以上,或500吨级以上船坞、滑道、船台工程或防波堤施工水深5m以上(含5m)长度300延米以上的工程两项以上的设计(或可行性研究)。

  (十九)技术主持完成3000万吨以上码头工程四项以上,或1000吨级以上(含1000吨级)码头工程六项以上,或500吨级码头工程八项以上,或500吨级以上船坞、滑道、船台工程或防波堤施工水深5m以上(含5m)长度300延米以上的工程四项以上的勘察(或可行性研究)。

  (二十)技术主持设计完成年通过能力100万吨以上航运枢纽(船闸、拦河坝)工程一项,或中型以上航道疏浚、整治项目四项以上,或20km以上(或技术难度较大)的航道整治工程两项以上的设计分部项目。

  (二十一)技术主持勘察完成年通过能力100万吨以上航运枢纽(船闸、拦河坝)工程两项,或中型以上航道疏浚、整治项目八项以上,或20km以上(或技术难度较大)的航道整治工程四项以上的勘察分部项目。

  (二十二)技术主持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监理1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或500吨以上船坞、滑道、船台工程,或施工水深5m以上(含5m)长度300延米防波堤工程,或年通过能力100万吨以上航运枢纽分项(船闸、拦河坝)工程,或20km以上(或技术难度较大)的航道整治工程两项以上。

  (二十三)技术主持并完成疏浚工程总计100万立方米以上,或抛堤工程总计10 立方米以上,或炸礁工程总计6万立方米以上。

  (二十四)技术主持并完成港口基础加固工程两项以上,或1.5万m2三项以上的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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