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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军休人员生活待遇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军休人员生活待遇的通知
(京民计发(2001)25号、京财社(2001)170号 2001年1月19日)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食物定量和确定2000年军粮差价补贴标准的通知》(〔2000〕政干发字第48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移交政府安置的执行军队生活待遇标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
  二、军粮差价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由32.98元调整到36.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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