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拓宽旅游建设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全社会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旅游运输、接待服务和娱乐设施的建设与经营。新建旅游项目在投入运营初期可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重点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
(十三)深化旅游企业体制改革,以资本为纽带,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旅游企业集团,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以大型旅行社、饭店等旅游企业为骨干,通过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等方式,实行跨地区的饭店连锁经营、旅行社网络化经营和建立旅游联合体,发挥品牌优势、分销网络优势和管理优势,实现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增长,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四、坚持“创优”,完善功能,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按照国家创建最佳旅游城市的目标要求,全力推进创优工作。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完善旅游功能,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加快环保、绿化、饮水、道路、公厕等工程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加快世界冰雪旅游名城的建设步伐。
(十五)加快旅游交通设施建设。积极增开国际、国内空中航线,开辟省内重点旅游景区的支线航空,增开主要旅游城市的始发列车和旅游专列,鼓励发展大型豪华旅游专线客车,推动出租汽车的更新换代;全市各类公交车站要尽可能延伸到旅游景区(点),允许符合接待质量标准的车辆进行旅游营运;在主要旅游景区(点)辟建旅游车辆专用停车场。
(十六)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向社会提供及时、有效、文明的公共服务。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健全旅游信息调查制度和假日旅游预报制度,建立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及时把握旅游者需求动态,为社会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服务;建立旅游项目策划中心,为旅游产品项目提供策划、设计、营销服务;建立导游人员管理中心,为各旅行社(公司)提供合法合格的导游人员;建立城市旅游散客咨询服务网络,在机场、车站和主要街区设置散客咨询服务站和标准的中外文对照公共信息符号牌匾,满足各类游客需求,使之得到快捷、有效、规范的标准质量服务。
五、开拓市场,整合促销,加大旅游招徕工作力度
(十七)要树立整体旅游促销意识,加强营销策划。新闻、文化、文物、影视、出版和外宣、经贸、外事、侨务、对台等部门,要注重旅游名城和旅游资源的宣传,配合旅游部门,制作系统配套的旅游宣传品,积极开展旅游营销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