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F区深度指数修正表(临环岛路)续表
┌───────┬───────┬───────┬───────┬──────┐
│ │ 满1000米 │ 满1200米 │ 满1400米 │满1600米 │
│ │未满1200米 │未满1400米 │未满1600米 │ │
├───────┼───────┼───────┼───────┼──────┤
│未满 200米 │ │ │ │ │
├───────┼───────┼───────┼───────┼──────┤
│ 满 200米 │ │ │ │ │
│未满 400米 │ │ │ │ │
├───────┼───────┼───────┼───────┼──────┤
│ 满 400米 │ │ │ │ │
│未满 600米 │ │ │ │ │
├───────┼───────┼───────┼───────┼──────┤
│ 满 600米 │ │ │ │ │
│未满 800米 │ │ │ │ │
├───────┼───────┼───────┼───────┼──────┤
│ 满 800米 │ │ │ │ │
│未满1000米 │ │ │ │ │
├───────┼───────┼───────┼───────┼──────┤
│ 满1000米 │ │ │ │ │
│未满1200米 │ 0.95 │ │ │ │
├───────┼───────┼───────┼───────┼──────┤
│ 满1200米 │ │ │ │ │
│未满1400米 │ 0.93 │ 0.90 │ │ │
├───────┼───────┼───────┼───────┼──────┤
│ 满1400米 │ │ │ │ │
│未满1600米 │ 0.91 │ 0.88 │ 0.85 │ │
├───────┼───────┼───────┼───────┼──────┤
│未满1600米 │ 0.89 │ 0.86 │ 0.83 │ 0.80 │
└───────┴───────┴───────┴───────┴──────┘
十三、凡在上列已明确的地价缓征或明确免征范围内,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计收地价款时掌握。凡在上列规定以外要求缓征、减、免地价款的申请,必须报请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