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东宇大厦物业管理收费等级的批复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宁价房物级字[2001]003号)
南京天宇新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宇大厦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性收费等级评定申请》悉。根据《
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东宇大厦(高层写字楼)评定为三级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等级。
  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建筑面积计,大厦写字楼部分为4.50元/平方米·月;大厦商场部分为1.00元。你公司可先在该收费标准15%幅度内上浮。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并经其同意后,可在公共服务费三级标准内再适当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