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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房屋置业担保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房屋置业担保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宁价房[2001]025号)


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收取房屋置业担保费的申请》(宁房置[2000]001号)悉。为规范房屋置业担保服务收费行为,保证房屋置业担保工作有序开展,促进住房消费,根据《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房屋置业担保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贷款担保服务费
  1、贷款担保服务费是担保公司受借款人委托为其提供全程贷款担保和贷款申请、代办抵押登记、代办交易过户、代办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代办土地证等全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试行收费标准:贷款担保期限五年以下(含五年),按贷款担保额的0.6%收取;贷款担保期限五年以上,每增加一年收费增加0.08%。贷款担保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3、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贷款偿还保证保险和抵押房屋保险的,不得收取贷款担保服务费。

  二、贷款担保手续费
  贷款担保手续费是担保公司为借款人代办相关手续和档案查询、复印、保管发生的费用及合同、表格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件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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