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美术特长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宁价费[2001]179号)
南京市第六中学:
你校申请美术特长班培养费的请示报告收悉。鉴于你校初、高中美术班是经市、区教委批准开设,且与南师大美术学院联合办学,办学投入较大,经研究,同意你校对美术特长班在规定初、高中收费基础上增收美术专业培养费,并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初中每生每学期300元。
二、高中:高一、高二每生每学期400元;高三上学期每生每学期500元,下学期每生每学期300元。你校收取美术专业培养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并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白下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