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区、乡镇办事处出口上台阶活动的意见
(菏政发〔2003〕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市区)出口上台阶活动的通知》,并专门召开县(市区)出口上台阶工作会议,制定了全省县(市区)出口目标规划。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通知和会议精神,充分调动各类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推动全市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县区、乡镇办事处出口上台阶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县区、乡镇办事处出口上台阶活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外向型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外贸出口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先后涌出一批出口过百万美元的企业,带动了全市经济的发展。但是与当前我市加快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全国、全省和其他兄弟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外贸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2002年全市进出口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5.5%,分别比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低21.1和44.6个百分点。当前,我市利用外资项目规模小,出口产品档次低,贸易方式比较落后,经济发展的外向度不高,这种状况很难承担起支撑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作用。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因素之一。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经济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水平和出口贸易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经济竞争力。我市工业规模小,发展速度慢,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强,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只有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出口,参与国际竞争,才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运行与国际接轨,才能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水平,才能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全市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县区、乡镇办事处出口上台阶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推动这项活动深入开展。
二、开展县区、乡镇办事处出口上台阶活动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这次县区、乡镇办事处出口上台阶活动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市区)出口上台阶活动的通知》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抢抓入世机遇,强化工作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出口,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通过开展出口上台阶活动,使我市利用外资规模不断壮大,出口产品档次明显提高,贸易方式得到较大改善,外贸出口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大幅度提高,使之真正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全市外贸出口规划目标是:到“十五”末,全市出口总额达到4.2亿美元,年均增长40%。出口过亿美元的县达到1个,出口过5000万美元的县达到3个,其他县区出口总额全部超过2000万美元;有50%的乡镇办事处开展外贸出口业务,其中出口过1000万美元的乡镇办事处达到10个,过3000万美元的达到5个;有出口实绩的企业达到400家,其中出口过100万美元的企业达到100家,过500万美元的达到30家,过1000万美元的达到10家,过3000万美元的企业2家,过5000万美元的企业达到1家。各县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市里总体要求,制定自己的规划,规划的任务目标要详细、具体,既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又要自加压力,体现出发展的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