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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区、乡镇办事处出口上台阶活动的意见

  三、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县区、乡镇办事处出口上台阶活动
  第一,加快招商引资步伐。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对外开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努力扩大投资规模。要大力开展项目招商,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个中心、两大基地”的战略定位,尽快对畜牧产业化、林纸一体化、牡丹产业化等重要产业和重点领域,聘请高层次的专业机构进行策划,力争筛选论证一批过亿元、过十亿元的项目。通过这些项目开展大规模的产业招商,拉长产业链条,增强聚集效应,形成产业优势。要拓宽引资渠道,鼓励采取股权转让、产权出售、技术入股等方式,推动企业招商引资。要提高农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重点引导外资投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项目及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出口农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外向型产业体系。
  第二,抓好龙头企业建设和产业集聚。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围绕产业优势,尽快培植一批生产规模大、出口创汇多、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龙头企业;产业聚集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减少合作风险,有利于技术管理知识的交流和人力资源的培养与利用,有利于提高区域经济的竞争力。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搞好策划,按照专业化分工模式,搞好产业集聚,发展规模经济,扩大出口总量。
  第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扶持。继续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帮助有外贸产品生产能力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取得外贸进出口经营资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金融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办法,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通过担保等方式,重点支持出口发展前景好、科技创新潜力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中小企业。各县区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加大融资力度,扩大企业规模,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培育成为外向型经济的主力军。
  第四,积极发展加工贸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我市中小型生产加工企业较多、劳动力资源丰富且成本较低的优势,积极承揽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项目。市县区开发区、经济园区都要规划对外出口加工贸易区,积极发展来料加工。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及海关、外事管理、税务、检验检疫等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加工贸易审批监管手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服务发展的便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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