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的通知
(苏卫医〔2004〕84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改变医院护理岗位设置不合理的状况,保证有限的护理人力资源在护理岗位履行职责,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现予下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医政处,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
  附件:《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江苏省卫生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
部 门 
 | 岗位名称 
 | 配置数量 
 | 备  注 
 | 
  
 | 护理副院长 
 | 500张床位以上设1名 
 | 具备护理专业技术职称 
 | 
  
 | 督导员 
 | 1-2名 
 | 具备副高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20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 
 | 
护理部 
 | 护理部主任 
 | 二级医院设正、副主任各1名;三级医院设正主任1名、副主任2名 
 |   | 
行政干事 
 | 1名 
 |   
 | 
质控干事 
 | 1名 
 | 800张床位以上可根据情况设科 
 | 
教育干事 
 | 1名 
 |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护理教学经验,800张床位以上可根据情况设科 
 | 
大 科 
 | 科护士长 
 | 3个护理单元以上可设科护士长1名 
 |   | 
教学护士 
 |       1名 
 |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护理教学经验,承担大科内护理教学任务 
 | 
病区(单元) 
 | 护士长 
 | 5人以上的护理单元可设护士长1名,15人以上可设2名 
 |   | 
临床护士 
 | 实际开放床位数与护士数比为1:0.4 
 |   | 
专科护士 
 | 医院可根据自身情况设定 
 | 全院共享  
 | 
母婴同室病区 
 | 临床护士 
 | 1:0.6 
 | 特婴室另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