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娉曞緥淇℃伅 | 娉曞緥鏂伴椈 | 妗堜緥 | 绮惧搧鏂囩珷 | 鍒戜簨娉曞緥 | 姘戜簨娉曞緥 | 缁忔祹娉曞緥 | 琛屾斂娉曞緥 | 璇夎娉曞緥 | 鍚堛€€銆€鍚� | 妗堜緥绮鹃€� | 娉曞緥鏂囦功 | 鍚堝悓鑼冩湰 | 娉曞緥甯歌瘑 | 鍙歌€冮搴� | 
娉曞緥鍥句功 | 璇夎鎸囧崡 | 甯哥敤娉曡 | 娉曞緥瀹炲姟 | 娉曞緥閲婁箟 | 娉曞緥闂瓟 | 娉曡瑙h | 瑁佸垽鏂囦功 | 瀹硶绫� | 姘戝晢娉曠被 | 琛屾斂娉曠被 | 缁忔祹娉曠被 | 鍒戞硶绫� | 绀句細娉曠被 | 妗堜緥瓒嬪娍 | 銆€銆€銆€銆€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危险废物处置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危险废物处置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价本[2009]385号)


南通市物价局:

  现将《南通市危险废物处置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件:南通市危险废物处置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

南通市危险废物处置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提高政府制定危险废物处置价格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30号令)、《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实施政府指导价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服务收费标准,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处置,是指具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含医疗废物),通过焚烧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废物焚烧残渣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最终置于填埋场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处置定价成本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焚烧及后续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危险废物处置一定范围内社会平均成本。

  第三条 危险废物处置定价成本监审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条 危险废物处置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