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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杨树苗木病害调查及防治工作的通知

  我省将积极推进“无检疫对象苗圃”建设,贯彻执行“种子法”的规定,实行“两证”管理。从种苗抓起,对工程造林拟实行“苗木准入制度”,通过规范育苗技术、培育健康苗木,严禁携带病虫的苗木出圃,缩短苗木运输距离和假植时间,栽前浸泡等技术措施,以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保障杨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无检疫对象苗圃”建设和实行“苗木准入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将另行通知。

  三、加强对杨树病害调查及防治工作的领导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杨树病害调查及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种苗生产、经营和质量的管理,各级森防森检机构要强化对苗圃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积极开展产地检疫和复检工作,将危险性病虫害控制在萌芽之中。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帮助和督促所辖县(市、区)认真及时做好调查的各项工作,并将辖区内的“杨树苗木病害及死亡情况统计表”于5月30日前报我局森防站。

  附件:杨树苗木病害及死亡情况统计表

二OO三年五月四日

  附件:
  杨树苗木病害及死亡情况统计表

  单位:            县(市、区)             年  月   日

地点

面积

死亡株数

主要症状

品系

苗木质量

苗木来源

造林完成时间(月、日)

苗木出圃至定植时间(天)

苗木施肥时间(月上、中、下旬)

高度(m)

根径(cm)

苗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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