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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元宵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元宵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潮府办〔200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一年多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宣传和检查监督力度,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使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但是,从近期省、市两级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看,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对此,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春节、元宵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节日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通知如下:

  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重视安全生产。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加强领导,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强化管理,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继续加大检查力度,整改事故隐患。当前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一些生产烟花爆竹的私人作坊将会死灰复燃;节日期间旅游景点、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人员拥挤,防火和安全疏散尤为重要;春运客流量大,车辆带病运行、冒险超载现象时有发生,容易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液化石油气库和销售点以及燃气窑炉的安全隐患仍然较为突出;风高物燥,极易引发山林火灾。所有这些,都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下大决心加以防范和整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安全检查,特别要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检查,并跟踪督促,切实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群的安全意识,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曝光,并跟踪报道落实整改的情况。

  四、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严禁在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各地、各部门对节日期间群众性活动要认真组织,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分析掌握各种事故苗头,严厉打击利用节日进行破坏活动的行为。对重点危险源及场所要加强巡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规定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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