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落实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加强常规免疫预防工作和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贯彻《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强化安全接种,加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诊断与处理;做好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强化流动儿童管理,重点落实农民工子女等流动儿童的免费预防接种;大力实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开展重点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有效控制麻疹疫情;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做好重点地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组织实施乙型肝炎防治规划,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和首针免疫及时率,高质量完成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项目;落实流脑、乙脑等综合防控措施,提高疫苗覆盖率,做好疫情监测,控制暴发疫情。
8、做好其它疾病防控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信息以及艾滋病、结核病等专病报告系统的管理,不断提高报告质量;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信息资料的分析利用,及时、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考核,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和社会责任,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感染性疾病门诊(含发热门诊、腹泻病门诊)建设并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加强流感、流脑、麻疹等重点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及时处置暴发疫情;加强霍乱、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等重点肠道传染病防控,进一步落实腹泻病门诊制度,强化饮食饮水卫生管理,防止肠道传染病暴发。继续实施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认真做好春季休根治疗,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落实全球基金疟疾控制项目,启动消除疟疾试点工作,提高基层医务卫生人员对输入性病例和重症恶性疟病人的识别与救治能力,严防疟疾疫情回升。健全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提高麻风病人早期发现率,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麻风病防治相关政策,完成全省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工程。强化狂犬病处置门诊规范化建设,落实《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提高犬伤者的规范处理率和狂犬病疫苗接种率。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学生缺课监测,强化技术指导,妥善处置学校传染病突发疫情。做好登革热、出血热、布鲁氏菌病、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包虫病的监测与防治,落实重点地区防治干预措施,严防发生暴发疫情。加强碘缺乏病、地氟、地砷等地方病的监测与病情调查,完成以县为单位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搞好土源性线虫病、肝吸虫病等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巩固消灭丝虫病工作成果。